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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检察院夯实“一把手”工程,“四个一”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时间:2018-08-13  作者:陈双双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检察院夯实“一把手”工程,

 

“四个一”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为传达贯彻宣城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一把手”工程,89日下午,泾县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主持,院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会。

  杜爱鹏领学了省院薛江武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并传达了市院领导工作指示,强调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参会人员回顾分析了近年来办理的此类案件,并就自身岗位职能,探讨了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

  杜爱鹏表态:作为检察机关“一把手”,定会履行“一把手”职责,全面掌握县域生态环境状况,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靠前指挥,绝不当“甩手掌柜”。

  杜爱鹏指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要牢记“四个一”,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推动司法保护触角向纵深延伸。一要继续打响一个品牌,夯实“一把手”工程。泾县检察院早在年初就提出“泾县公益卫士”品牌,现阶段,更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上重要议事日程,扩充“泾县生态公益卫士”主版块内容,丰富品牌内涵。二要查办一批案件,形成震慑威势。坚持刑事办案快捕快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两手抓,拧紧责任螺丝,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办理出有分量、有影响、有亮点的生态保护典型案件。三要健全一套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探索与行政执法部门合作机制,注重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既注重通过自身办案发现案件线索,也要借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力量,更要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工作合力。四要维护好一方净土(碧水蓝天),建设“四个泾县”。泾县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更要在“四个泾县”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己之力,维护好泾县碧水蓝天,提升公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