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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定期巡河,积极落实“河长制”工作
时间:2018-12-26  作者:赵宗跃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长定期巡河,积极落实“河长制”工作

  

 11月30日,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与县水务局局长邢示辉到茂林镇开展巡河工作。

 二人详细了解了铜山水库和渣溪河汛期防洪等基本情况,并到河道沿线巡视检查,对镇、村级河长以及巡河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针对现场发现河床上的塑料袋、塑料瓶等白色垃圾要求及时处置。

 杜爱鹏表示:“河长制”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措,贵在持之以恒,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习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融入到群众大脑中,让广大群众自觉加入到巡河、护河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