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泾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泾县2022-2023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经择优推荐、实地评审,泾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荣获“泾县2022-2023年度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两名干警荣评“泾县2022-2023年度青年岗位能手”。
步履不停,奋斗不止。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形成党团理论同学、党团组织共建、党团活动同办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团支部的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今后,泾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将继续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组织青年干警继续投身检察实际工作,锐意进取、拼搏奋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无悔的青春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