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调整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任命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任命12人为各内设机构部长(副部长)、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标志着内设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泾县检察工作实际,遵循整合司法资源、优化司法职能、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将原来13个内设科室调整为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侦防局、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部、综合办公室五个部门。新设置的内设机构“一把手”均由院党组成员兼任。
泾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要求全院干警顺应改革潮流,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好监督职责;三是以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全院干警的思想工作。
刑事检察部
承担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责。具体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刑事审判监督,未成年人检察。
职务犯罪侦防局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我省试点前,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等内设机构、职能、人员保持不变,整体纳入职务犯罪侦防局。
诉讼监督部
承担控告申诉、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具体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查办刑事申诉案件,承办刑事赔偿工作。承担刑罚执行监督和刑罚执行变更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进行监督,对被羁押人的羁押期限和司法机关办案期限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承办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申请监督案件;承办民事、行政违法执行监督案件和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支持社会组织和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承办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承办公益诉讼案件。
综合业务部
主要承担案管、法律研究及政务、技术等职责。具体负责案件的管理、监督;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指导或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勘验取证。
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政工、党务、办公、计装、信息化、司法警察职责。具体协助院党组抓好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及机关会议和活动;负责计划财务装备管理;负责司法警察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