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泾县检察院召开学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动员大会,在全院掀起“学先进,见行动”热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
会上,院党组成员、综合办主任汪云峰领学了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决定》,全院干警认真聆听。随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回忆了与周会明同志相处的经历并就如何落实学习从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杜爱鹏强调:“学先进”目的在于见贤思齐,提高站位,最终将模范典型的高尚情操外化为行动。一是认真学习,当好明白人。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在文字中揣摩检察英模精神。对照典型,正视自身岗位,查摆不足。二是率先垂范,当好带头人。院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抓好学习,做好表率,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打好前阵。三是严格自律,当好规矩人。把学习先进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自我形象管理,树立良好检察形象。四是正风肃纪,当好实在人。落实县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力行正风肃纪建设,传承、发扬周会明同志献身检察事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