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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普通发票也构成犯罪
时间:2018-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虚开普通发票也构成犯罪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购买虚开的普通发票而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2016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与他人合伙承包泾县某建筑安装公司在外地某镇政府驻地工程,工程施工所需黄沙、石子、水泥等施工材料均先由货车驾驶员潘某某从周边地区厂家购买后再运送至工地使用,潘某某从中赚取差价。截至工程结束,被告人李某某从潘某某处共计购买了40万元的施工材料。  

  2017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要求潘某某为其提供票面金额为65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向泾县某建筑安装公司报销工程款。李某某为了达到报销工程款的目的,通过被告人潘某某找到一名自称为“安徽某某税务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王某”的票贩子,并伙同潘某某将泾县某建筑安装公司的开票资料提供给“王某”,在仅仅支付了开票金额1%的“开票费”之后,从“王某”处购得7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65万元。李某某收到发票后,将上述7张发票邮寄至泾县某建筑安装公司报账。泾县某建筑安装公司收到发票后,因该项目工程进度款没有到位、项目尚未进行决算等原因,截止案发时没有对上述7张发票入账。

  一审法院认定,二被告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票面金额为65万元的普通发票,属于情节严重,构成虚开发票罪。遂于2018年9月4日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检察官提醒:不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构成犯罪,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犯罪。在虚开发票罪中,虚开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真实货贸关系”的情形。“存在货贸关系,但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也属于虚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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