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检察长定期巡河,积极落实“河长制”工作
时间:2018-12-26  作者:赵宗跃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长定期巡河,积极落实“河长制”工作

  

 11月30日,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与县水务局局长邢示辉到茂林镇开展巡河工作。

 二人详细了解了铜山水库和渣溪河汛期防洪等基本情况,并到河道沿线巡视检查,对镇、村级河长以及巡河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针对现场发现河床上的塑料袋、塑料瓶等白色垃圾要求及时处置。

 杜爱鹏表示:“河长制”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措,贵在持之以恒,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习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融入到群众大脑中,让广大群众自觉加入到巡河、护河中来。

    

  

 业务研讨   更多>>
·开在检察院的绿色座谈会
·县领导对泾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开...
·省检察院第七调研指导组对泾县检察...
·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及其实现路径
·泾县检察院与宣州区检察院开展交流...
 在线说法   更多>>
·扫黑除恶在行动:寻衅滋事案公开宣判
·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快羁押...
·派出所副所长充当“保护伞”一案
·莫以拳头论英雄 寻衅滋事法不容
·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非法吸收公...
 检察文化   更多>>
·泾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森林公安等部门...
·泾县检察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泾县检察院:开展“青春心向党,建...
·重温铁军军史,弘扬铁军精神
·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泾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

举报电话:5022000 邮编:2425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皖公网安备 341823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