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泾县人民检察院纵深推进“351”工程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0-08-17  作者:周文君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泾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检察院“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不懈将服务保障民企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非常之力,尽非常之责,努力为该县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高度统一认识 精准服务民企

建立服务民企发展“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工作举措,亲自督办重大敏感涉民企案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了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的“绿色通道”,设置了民营企业服务岗,确立专人处理关于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并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和开通专门的咨询电话、邮箱,确保对涉民企业案件的统一受理和依法快速办理。对涉民企案件实行相对固定人员办理,案件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双审查定案,通过“双审查”机制,以确保案件质量。

二、立足检察职能 服务发展大局

为充分发挥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检察职能,保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泾县检察院党组集中开展了“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走访园区”的活动,深入生产一线。疫情过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前往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并组织干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工人们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讲解疫情防控法律政策、以案释法介绍涉疫典型案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了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两手抓的意见。

三、坚持依法办案 提供司法保障

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精准理解法律政策,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依法严厉惩治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改进办案方式,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对案件存在的矛盾点、风险点提出防范对策,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同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对涉民企犯罪案件切实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四、加强宣传力度 强化责任体制

制定了服务民营企业“351”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了相关宣传资料,增加了涉民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方式,在经济开发区及重点企业设立检察联络员,完善了检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协助搜集掌握民营企业对检察相关工作的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长效机制 提供高效服务

为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司法信息,宣传司法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拓宽与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打造12309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

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寻服务民营企业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思路。回首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奋勇前行。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肩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担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法治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