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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检察院:“四大机制”助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09-11  作者:张慧姝、沈诗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泾县检察院为我和孩子送来的温暖,这下日子又有盼头了”。2024年春节刚过,钱某就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泾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握着检察官的双手哽咽道。这起司法救助案,是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以打造“泾色阳光”司法救助工作品牌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积极作用,共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2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近百万元,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健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部分被害人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顿的情况也更加凸显,如何做到“应救尽救”,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泾县人民检察院在线索来源上变被动受理到主动出击,对内充分运用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机制,与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对办案中发现的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的优势,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对外建立健全与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的线索互送机制,与法院建立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退役军人、低保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司法救助线索摸排,联合开展困难妇女“皖风送暖”、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提升司法救助合力。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发现机制,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高效碰撞数据,精准筛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着力打造司法救助“数字”模式。

二、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机制

方某某父母离异,祖母患有慢性疾病,一家人仅依靠方某某父亲打零工而来的微薄工资生活,然而,本该享受无忧童年的他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失去了双腿,每年需要承担高昂的假肢修复费、置换费及长期的护理费,肇事者无力赔偿,本就艰难度日的家庭雪上加霜。泾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数字检察模型发现此起司法救助线索后,坚持以实地走访为基础,协同取证为手段,书面审查为补充,对救助申请人方某某因案致困、获赔情况等开展全面调查。除与申请人面对面,获取客观真实的资料外,还联合所在地村委会、派出所等机构以制作笔录、调取材料等形式进行证据补强,规范审查调查机制,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开展听证活动,确保公平公正。

案件审查后,同步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切实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办理、资金发放等工作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救助对象燃眉之急,使近年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时间缩短40%。由于方某某双腿残疾,其父亲需在家护理,不便长时间外出,办案检察官多次上门指导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与村委会核实家庭情况,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实现司法救助“零距离”服务,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同时,泾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于特殊救助案件及时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业务指导和专项资金支持。由于方某某每年需更换假肢,日常治疗、护理费用较大,该院遂主动向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情况,提请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并通过远程视频等科技赋能,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对救助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共计发放救助金13万元。

三、完善司法救助效果提升机制

“最近做噩梦的次数变少了”。小兰(化名)在泾县人民检察院心理咨询室里向心理医生反馈最近的治疗效果。

据悉,小兰自幼与父亲生活,然而其父亲不仅日常对她疏于照顾,还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这一切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小兰四年间被其父亲朋友性侵多次,身心遭受巨大创伤,未获任何赔偿。因小兰法定代理人不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泾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时,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发挥“‘泾’旗红 先锋蓝”党建品牌效应,推进党建业务融合机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创新性采用检察机关和基层党组织“代管+监督”司法救助金发放模式,全方位保障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确保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花在孩子身上、用在实处。努力实现司法力度和司法温度相得益彰,让党徽和检徽交相辉映。

除此之外,泾县人民检察院克服一救了之的短期效应思想,健全司法救助延伸机制。在司法救助案件阶段性办结后,坚持向前一步,建立回访台账,了解救助申请人目前的生活状况和相关社会保障措施落实进展情况。由于小兰系未成年人,无任何收入来源,且因案蒙受心理阴影,该院在案件办结后,通过不定期与学校老师沟通、上门回访等方式了解小兰目前的生活、学习情况,做好精神抚慰,延续检察温情、彰显司法关怀,更为其特邀心理医生予以专业治疗,期望她能尽快走出阴霾。

“众人拾柴火焰高”,泾县人民检察院还坚持将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短期救助与长期扶持相结合,积极落实与教体、民政、妇联、残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力争实现长效救助。积极探索社会机构、慈善组织、民营企业参与机制,建立“检察+企业+N”多元救助模式,为司法救助增添活力。在某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听证会上,县爱心企业家听取完案件情况后,对被救助人的遭遇深表同情,以所在公司党支部名义为其捐款1000元,充分展现了社会温暖。

四、建立司法救助精准普法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很多群众对司法救助政策了解得并不充分成了值得让人注意的现象。“这体现了我们的普法效果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控申部门检察官坦言。如何让司法救助政策及申请流程让更多的社会大众知晓?泾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对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当事人所在村组及家庭,耐心讲解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将司法救助广植于群众心底,并结合存在的法律盲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增强辖区群众法治意识,筑牢全民守法的堤坝;联动多部门合作,向相关职能部门宣讲普及司法救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易发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夯实家庭教育法治基础。

同时,该院还坚持重点突出,打造司法救助普法新阵地。结合“八五”普法,依托新媒体、法治副书记、“鼍小泾”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册页、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检察开放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余次,多渠道宣传司法救助案例和救助渠道,提高司法救助的群众知晓度,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动员大家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重拾起被救助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

“从前一直以为对方没钱赔只能自认倒霉,上次在村口听了普法宣传才知道,检察院这边还能为我们提供帮助。”在泾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名正在递交材料的司法救助申请人说道。

今后,泾县人民检察院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将司法救助融入国家对困难群众权益保护大局,从摸排、审查线索到最终救助,从司法救助到社会救助,从救助完成到后续回访,每一个环节都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问题。(张慧姝 沈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