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提升检察干警的出庭公诉能力,4月28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东率队,组织业务骨干就一起不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以清晰的逻辑、详实的证据,有力指控犯罪。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面对辩护人及其被告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沉着应对,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充分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临场应变能力。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召开了庭审评议会,从庭审准备、文书规范、法庭辩论、临场应变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研讨。对公诉人在庭审节奏把控、争议焦点回应等方面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就优化讯问策略、深化辩论逻辑提出改进建议,真正实现了“一人参庭、众人受益”。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查缺补漏,以学促改,以评增效,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干警出庭公诉能力,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施援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