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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鳄”检察室秋季行动
时间:2020-11-16  作者:董巧凤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期以来,我县徽水河、青弋江河段存在村民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涝水产品的行为,严重危害到该区域扬子鳄生长栖息环境安全,为了给扬子鳄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湿地环境,11月5日,由泾县扬子鳄保护管理站发起的连续清除地笼网行动再次开展,泾县人民检察院驻扬子鳄保护站生态保护检察室会同泾川镇人民政府、泾县公安局森林公安、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对泾川镇岩潭村、五星村境内扬子鳄栖息区域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网行动”,共清除地笼网三百余张,同时对在场的从事捕捞作业的村民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及合法捕捞宣传教育。

      地笼网由于网径较小、网眼远低于国家标准,放置在河渠、水库、池塘内,不但会对上述环境内鱼虾等水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也给扬子鳄的栖息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是法律明确禁止捕捞的工具。

                

    此次清网行动,对扬子鳄栖息环境进行整治的同时也对我县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起到了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对推动进行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好国家濒危野生动物扬子鳄的栖息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将一如既往地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扬子鳄的生存繁衍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