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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检察号角,守护“弋”江碧水 ——泾县检察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1-03-12  作者:余勇 杨洋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3 月1 日,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凝聚保护母亲河的社会共识,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据省院统部署,泾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

 3月3日上午,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亨英率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县水利局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开展座谈交流,该局副局长吴治国参加了座谈会上,双方该法关于水资源保护、河道生态修复、非法采砂的法律责任等规定进行了重点交流,对加强配合与协作认真落实“河长制+检察”联动协作机制,协同推动青弋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进行了充分会商。会后,双方共同前往青弋江饮用水取水口水域和太美砂场整治地段进行现场巡查,并对周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

 同日下午,该邀请县农业农村局来院共同就青弋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进行座谈调研。该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对青弋江流域禁渔禁捕工作举措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做了详细介绍。

 王亨英副检察长对该局将与县治砂办、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建立泾县渔政信息中心,对青弋江泾县生态环境保护水生动物保护监控全覆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计划表示赞同,并指出:青弋江泾县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检察机关会继续强化担当,深化检渔协作,共同推动我县水清鱼美的生态文明建设。

调研座谈结束双方共同前往泾县青弋江北路禁捕执勤点及丁家桥镇禁捕执勤点开展巡查,并对巡河执勤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青弋江长江一级支流,泾县县境内流长75公里,是泾县三十多万百姓的母亲河,流域内适宜的温度和气候为扬子鳄、穿山甲、大鲵等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守护秀美山河,践行检察担当,泾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契机,以泾县公益卫士品牌为抓手,大力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为守护母亲河吹响检察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