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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把好入矫第一关 助力帮教塑新生
时间:2021-04-26  作者:王雅君、王鹏  新闻来源: 【字号: | |

 

 


简要案情回顾

2020年817日,小宇涉嫌犯罪一案被移送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其身患严重的糖尿病且有中度抑郁症状,考虑到小宇具有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犯罪行为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遂提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并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未支持缓刑建议。承办检察官担心判处小宇实刑可能会加剧其糖尿病和抑郁症的病情,不利于其健康成长,且与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相违背,经汇报讨论后,泾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宣城市中级人法院提出抗诉,2021年4月2日,二审改判小宇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交付执行。

为确保小宇能够早日回归社会,4月9日,该案承办检察官联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参加了小宇的入矫宣告仪式,勉励小宇积极接受改造,早日战胜疾病,重塑美好人生。


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指出入矫宣告仪式是社区矫正工作第一关,对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入矫,增强在矫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小宇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求其认真接受改造,悔过自新,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重新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二是要树立信心把握现在,学法懂法,力争做一个合法、守法的好公民三是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多结交积极向上的朋友,积极克服病魔加强学习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亲职教育座谈

检察官还对其家长开展了亲职教育,要求家长要加强管教,与孩子多沟通,更多关心思想动态,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帮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其所患疾病要积极治疗,争取小宇能早日回归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会谈结束后,小宇母亲表示,一定会好好珍惜机会,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帮助孩子提升能力,克服身心疾病。

检察官通过现场参与入矫宣告仪式,不仅对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宣告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今后对小宇实施持续帮教工作打下基础。下一步,我院将切实增强主动性,积极担当作为,对小宇入矫后的情况持续跟踪,并成立帮教小组,对其入矫后的这三年实施一系列的帮教活动,促使其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