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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再创佳绩
时间:2021-08-04  作者:马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省妇联印发《安徽省妇联关于表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皖妇〔2021〕21号),对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120个先进集体和200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泾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该部主任董海燕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泾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高度重视保护妇女、未成年人权益工作,把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一是突出一个“专”字,筑牢妇女儿童维权基础。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完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快捕快诉、帮教回访等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强化专业素能。

二是立足一个“法”字,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活动,2020以来,共审查起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7件,所有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认真履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检察职责,注重“双向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宽严相济和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特殊保护,努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三是聚焦一个“共”字,健全妇女儿童保护长效机制。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涉及未成年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依托 “法治副校长”、“法治副书记”“检察官姐姐”等载体,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主动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助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合力。

    匡世以正义,司法以温情。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察机关始终坚守的社会责任。下一步,泾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创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路径继续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