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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泾县人民检察院获评“美丽示范单位”称号
时间:2022-11-01  作者:方园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泾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美丽示范单位”和“美丽单位”建设活动中,泾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泾县“美丽示范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泾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的目标要求,将单位环境提升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内容之中,努力做到环境卫生美、工作秩序优、纪律作风实、文明新风存。 

  本次获得“美丽示范单位”称号,是肯定也是鞭策,在后续工作中,泾县人民检察院将完善落实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以坚定的决心、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环境提升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