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喜报!我院荣获“平安单位”称号
时间:2023-08-18  作者:柏如玉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泾县县委下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县级平安单位的决定》和《关于表扬2022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泾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2022年度“平安单位”称号,并评获“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泾县人民检察院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检察环节平安创建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开展平安政法宣传及新媒体建设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副书记、法治副校长作用,结合综治宣传月、文明创建、进企集中宣传等活动,组织干警前往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检察工作实绩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