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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护生态 增殖放流促修复
时间:2023-08-04  作者:王雅君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探索“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修复”的检察职能,打击非法捕捞,保护生态资源,8月1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增殖水生生物 共建美丽泾县”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活动在青弋江和徽水河设置6处投放点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对鱼苗的种类、规格、数量、放流操作等进行全程指导。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共投放鲢鱼、鳙鱼、草鱼460余万尾。此前,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生态损害补偿金的使用形成长效机制,今年已移交县农业农村局4.3万余元,用于购买增殖放流鱼苗,切实将生态损害赔偿金落到实处,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近年来,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为泾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