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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与法同行,绽放无恙青春
时间:2023-11-30  作者:方文竹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性侵害犯罪主要是陌生人实施?男生不会遭受性侵害?性侵害要有身体接触,在家很安全?我年龄还小,没必要了解性侵害?受到侵害太丢脸了,不能声张?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不是性侵害?......注意,这些都是性侵害误区!

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切实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意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2023年11月27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东带领“亮泾晶”未检团队前往泾县第二中学,为同学送去一堂以“守护美好青春,防范性侵害”为主题的法治课,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课上,检察官先通过播放短视频,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性侵害。随后检察官介绍了近年性侵案件数量、熟人作案比例、受害人年龄、性别情况等数据以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真实案例,打破人们对性侵害的常见错误认知,揭示了性侵害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检察官还以现场互动的方式,与同学们交流身体隐私保护知识,并就“如何分辨性侵犯”“遭遇性侵害应该怎么办”进行讲解,鼓励同学们增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检察“蓝信箱”随时倾听同学心声。

此外,检察官还向同学们普及防范传销活动相关知识,增强同学们自觉抵御传销的意志力和能力。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是受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响应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多措并举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同公安、教育等部门的联动协作,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全力推动预防性侵害工作取得实效,让“蓝朋友”成为未成年人平安成长路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