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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泾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集体和个人获得表彰
时间:2024-05-11  作者:柏如玉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共青团泾县委员会印发《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县“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青工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我院团支部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两名干警分别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团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引领,积极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努力提升检察青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院团支部将继续团结带领检察青年牢记嘱托、实干奋进、善作善成,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时代重任、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