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法乃公器”。今年五月,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16日、17日,泾县人民检察院普法宣传队前往榔桥、蔡村等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解读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活动现场气氛热烈,面对群众关心的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常见法律问题,普法干警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一一给予耐心解答,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不同对象,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熟悉了解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以民法“典”亮美好生活。(董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