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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检察院党支部被授予“全市第六批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时间:2024-09-19  作者:柏如玉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授予宣城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三党支部等26个党组织为全市第六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泾县检察院党支部被授予宣城市第六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近年来,泾县检察院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学习制度,推进阵地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普通干部日常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深入学、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为民服务实践学等方式,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泾县检察院扎下理论之根、结出信仰之果。

下一步,泾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泾旗红 先锋蓝”党建品牌建设,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实干争先,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