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3月18日上午,泾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泾县司法局、泾县消防救援局前往赏溪公园开展“消防安全法同行,电动车规范护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现场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提醒群众注意日常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特别针对电动车“飞线”充电及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等常见行为,详细阐述了其潜在隐患和法律后果,为群众扫除法律盲区和思想误区。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平安泾县”建设,以“检察蓝”守护万家灯火。(沈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