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
打财断血取得重大进展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采纳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对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财产追缴立案执行程序,成功追缴一宗面积27735.40㎡、价值6016万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成功追缴其一处价值429万元的住宅,扫黑除恶斗争中打财断血取得重大战果。
今年初,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这起涉黑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第二阶段之际,我院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的态度,对这起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执行效果进行认真调查、摸排和分析研判,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的工作要求。借助扫黑除恶“东风”,严格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于2019年3月4日向泾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泾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涉黑案件中未能执行到位的财产加大执行力度,继续追缴其涉黑犯罪聚敛的财产及其他收益,彻底铲除涉黑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
泾县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并组织专门力量,部署实施强制执行追缴程序,终于于近期取得重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