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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治教育 促进社区矫正
时间:2024-03-22  作者:王震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次违法犯罪,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日前,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查富宏一行应邀赴泾县司法局丁家桥镇司法所,对该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法治宣讲。

查富宏首先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介绍了社区矫正的概念、目的和检察监督职能等。通过结合近年来辖区内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再犯罪被撤销缓刑的反面案例进行释法,告诉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从宽处理的机会,提高思想认识,遵纪守法生活,严格自我约束,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签到、请假等问题,重申了社区矫正制度规定,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日常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手机定位等管理制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矫正对象课后表示,通过聆听法治课收获很大,意识到了哪些事情不能做,今后会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主动接受矫正教育,努力改过自新,迎接新的生活。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泾县司法局协作,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上主动履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