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1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泾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杜爱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多提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重要目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1]战略布局的实施,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一、大力加强刑事检察工作,促进平安泾县建设
平安是最基本的民生。我院积极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着力推进“平安泾县”建设。
(一)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依法及时、有力、准确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6人,提起公诉226人(含上年未结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4%、2%。在受理的案件中,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共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贩毒等案件犯罪嫌疑人35人。同时,对多发性刑事犯罪依法从严处理,全年共公诉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81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网络犯罪的“净网”行动[2]和铲黄赌、除黑恶的“飓风”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积极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慎捕慎诉。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40人、不起诉10人,人数同比上升110%和43%。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合学校、社区共同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三)结合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捕前调解、刑事和解[3]、不起诉、检调对接[4]、当事人和解、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和国家司法救助等方法,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妥善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积极对接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依法处理因企业改制、农村土地征收等引发的群众信访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检信访难题,依法办理处置非法信访案件3起。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1件,均依法予以处理。在办理的3件刑事申诉案件中,公开示证、公开听证,促进息诉罢访。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一并抓,为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一)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认真落实中央反腐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完善信息情报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四个反贪”[5]作用,严肃查办重大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办力度,全年立案查处行贿犯罪6人,占总数的60%。
(二)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建立健全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管理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积极扩大线索来源,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涉农资金、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案件,积极减少因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全年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
(三)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年来,围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目标,全面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各项举措,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结合办案,扎实推进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开展预防调查10次、案例分析7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80余次,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招投标预防监督工作10余次。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泾县检察预防行” 活动,一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次,受教育干部群众数千人次。积极采取拍摄微讲座、微电影和制作廉政广告、借力“互联网+”等形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院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微讲座在全市评比中荣获优秀奖。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一)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防止出现冤假错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准确把握捕诉标准,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一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6件,依法追捕2人、追诉21人。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6],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对移送起诉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54次,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件次。制定侦捕诉相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0次。
(二)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转变“重刑轻民”的传统观念。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构建多元、有效的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4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其中1件被市院采纳;对法院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情形予以监督2件,法院采纳率100%;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件,均被采纳;依法支持起诉4件,审查相关民事裁判法律文书120余份,接待咨询及来访申诉人员80余人次。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主动服务经济新常态,制定出台《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行进民企、维权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前往十余家民营企业调研走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数百人次,编发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便民手册500余份,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守法经营。
(三)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刑罚执行环节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针对以权钱赎身、久押不决等问题,开展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针对违反监管规定、存在监所安全隐患等情况,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及时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共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起,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联合县司法局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进行摸底调查,逐一检查矫正对象工作档案材料,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四)规范办案统一管理,提升案件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公开检务信息和案件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保障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律师代理77人次。充分运用检察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实现诉讼结果网上挂、法律文书网上晒、律师代理网上约、执法效果网上评。积极构建“集中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各个办案环节的法律文书规范性监督、程序合法性监督、实体准确性监督,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全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71条、公开法律文书131份。
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的检察队伍。
(一)狠抓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察委员会以及“三会一课”、“在线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马列经典原著”、“党员讲党课”、“马上就办,办实办好”大讨论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人才强检战略,积极为人才成长打造环境、创造机会、丰富载体。全年组织干警参训317人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13次。一年来,新闻媒体采用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100余篇。
(二)狠抓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作风粗暴、滥用司法权以及重实体、轻程序等司法“顽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查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此外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巩固专项活动成果。如开展了庆“七一”暨“读经典、促实干、文明规范树新风”演讲比赛,促进全院干警进一步融入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来。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全年评查案件128件,着力从具体案件和具体细节抓起,努力促进司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7]。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反“四风”问题的有关规定,坚持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认真执行“一案三卡”[8]、执法档案等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继续保持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干警执法“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
(四)狠抓品牌创建工作。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围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依托各类创建工作载体,不断完善我院“爱心检察”品牌内涵,提高品牌竞争力。目前该品牌项目已申报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通过不断努力,我院“爱心检察”品牌已形成了以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为主线,以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市级“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市级“五星级志愿者服务组织”为抓手的品牌集群。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结对联系,及时办结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法律文书和重大信息发布等检务公开制度,扎实开展举报宣传周[9]、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回应涉检网络舆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2015年,我院先后获得了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六五普法进机关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十多名个人受到了省、市、县的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执法理念、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二是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变。四是与检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研究对策,着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改革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做到检察工作和大局需求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合拍。密切跟踪新常态带来的新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泾县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护航。
二是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坚持突出维稳第一责任,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参与对影响我县招商引资、全域旅游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矿山砂石整治、查违拆违、治超工作中的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民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着力解决一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平安泾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继续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把发生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社会管理权力集中部门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强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作出积极努力;深化商业贿赂治理,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坚持“四个结合”,即保持办案力度与文明规范办案相结合、稳定办案规模与提升办案质量相结合、减少腐败存量与遏制腐败增量相结合、严厉惩治犯罪与积极预防犯罪相结合,推动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围绕公正执法、强化监督这一主线,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薄弱环节,探索新增职能,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扎实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以整合内设机构、实施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六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面对司法标准越来越高、司法难度越来越大、司法作风越来越严、司法环境越来越复杂的新常态,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断完善人才管理机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问效、问廉、问责“三问”活动,强化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职业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争先进位,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 关 用 词 说 明
[1]、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净网”行动:即“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净网行动是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的一次特别行动。
[3]、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4]、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 、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5]、四个反贪: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
[6]、“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7]、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8]、一案三卡:指在司法办案中,向案件当事人(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涉案单位负责人等)发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告知卡》《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监督卡》,案件承办人填写《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廉洁自律卡》。
[9]、举报宣传周:检察机关在全国统一开展的一项法制活动。宣传活动将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充足的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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