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爱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抓规范业务、带过硬队伍、树良好形象”为思路,自觉运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司法办案的品质、规范司法的层次,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整体质量效果
今年以来,公诉部门共受理移送的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29件259人,其中职务犯罪案11件12人,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案2件,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213件25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追诉漏罪1件次,建议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漏犯5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54件次,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4件6人。成功审查起诉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广德县王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宁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市纪委的好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以及在泾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成功地承办了全省公诉机关诉讼业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侦监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25人,作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案件76件92人,不批准逮捕案件16件30人。开展立案监督案件16件次,其中监督泾县森林公安局立案5件5人,均为“两个专项”[1]类案件,占所有立案监督案件的42%。监督本院自侦部门立案4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4件4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情形5件次,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份,成功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依法批准逮捕3名缠访、闹访、进京非法上访犯罪嫌疑人,全力打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维稳安保攻坚战。
二是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试点
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6件,其中依职权受理案件11件,依当事人申请受理案件5件,另办结上年留转案件2件。向市院提请民事抗诉3件,市院采纳监督意见提起抗诉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9件,支持起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办结执行监督申请1件。各项民行检察业务工作齐抓共进,民行检察多元化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注重民行检察工作的宣传,扎实开展“民行工作推进年”系列活动。我院在昌桥、汀溪等地挂牌成立的民行检察工作室,运行一年来,在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在宣传法律、贴近基层群众、拓展民行检察案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入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部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到公益诉讼改革当中,走访了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行职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今年我院成功提起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诉讼请求得到了泾县人民法院全部支持。该案的办理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三是切实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堵塞杜绝脱漏管等现象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依职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在押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5件5人;核查社区矫正对象328人;对重新违法犯罪的4名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撤销缓刑予以收监。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驻所检察人员参加县看守所监室安全大检查17次,列席看守所狱情分析会26次,对监区巡查过程中发现监管安全隐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四是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控告申诉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28件,其中举报19件、控告4件、申诉5件。办理不立案线索审查2件,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1件。注重文明接待、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全年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二、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
一是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今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院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积极打好侦防收官战,保持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11件11人,其中受贿案5件5人,单位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5件5人。查办要案1件1人,大案8件8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9件9人,立案数较去年上升120%。反贪干警放弃端午佳节休假,辗转广德、绩溪、霍邱等地,办理省、市院交办案件6件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7万元。
反渎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严肃查办机关工作人员在涉农资金、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案件,积极减少因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全年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1件2人。
二是突出抓好源头警示预防,持续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预防部门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深入泾县部分乡镇、金融等部门,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6次,撰写职务犯罪案例分析8篇,发出检察建议6件,组织预防调查活动5次,开展专项预防活动6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00余次。加强与国有企业协作,共同推进社会化预防工作;与县卫计委共同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与泾县邮政公司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宣传工作,组织供电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赴铜陵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触角。
三、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权公正高效权威运行
(一)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以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优化为先导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创新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适当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设立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部、职务犯罪侦防局和综合办公室五大部门。通过探索繁简分流、优化机制、整合力量,促进案件高质高效办理,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二是着力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坚持严格政策、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监督的“五严要求”,通过民主推荐、业绩考核、遴选考试等程序,产生员额制检察官[2]17名,检察官助理15名。详细梳理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人员职权范围,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组建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组织。同步跟进监督,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平台,促进管理监督从一般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转变,保障了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二)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应把握的基本点、管辖划分、办案衔接、过渡安排等,摸清规律特点,形成工作思路,提早谋划改革后的各项业务衔接机制。聚焦转隶这个关键任务,全面梳理机构编制、人员配备、档案资料等情况,掌握队伍思想状态,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为整体转隶、工作交接做好准备。
(三)统筹推进其他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在庭审和证明犯罪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凸显。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坚持以人民群众关切的领域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深入摸排和调查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司法手段切实维护社会公益。
四、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多形式强化政治教育。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多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交流会上交流。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十一月份接受市检察院为期十天的政治巡察。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邀请十九大代表来院宣讲十九大精神,组织支部骨干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专题座谈会等,掀起学精神、谈体会、抓落实的热潮。邀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葛彬老人等道德楷模来院宣讲时代精神,激发正能量。组织干警赴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开展“追忆峥嵘岁月,传承光荣传统”庆祝建党96周年主题活动,召开“检企共建,践行两学一做”座谈会,并签订了检企共建协议书。组织开展党员干警“上党课、颂党章”活动,多名干警走上道德讲堂,讲述检察故事,展示干警风采。开展“12·4”宪法日宣誓活动,强化干警宪法意识,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
二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争创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打造提炼以红色铁军文化、绿色健康文化、白色传统文化、多彩高雅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泾检文化”,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读书品书荐书,打造书香机关”读书会活动。积极参加第七届“泾川风”春节群众文化周文艺汇演。两名干警携画作参加了“泾川春韵”新春书画展,一名干警作品入展第三届沪苏浙皖检察官书画摄影展。组织开展“保护绿水青山,检察一路同行”主题登山活动。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检察工作。在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对外宣传的同时,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察信息500余条。3月份检察长走进电视直播节目《百姓问政》,向广大市民推介民行检察工作。5月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16年度泾县首届正能量微信公众号”。“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对外宣传已成为常态。
五、积极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全面深化“爱心检察”品牌建设。依托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先后前往结对共建村小学、民营企业、结对帮扶乡镇等开展“爱心检察服务站”进驻活动;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多次前往泾县中学、泾县第二中学、稼祥中学等开展法制讲座,普及青少年法治常识。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所制作的《爱心检察》节目被评为全县第一届党建“微视频”优秀作品。
二是参与地方综合治理,依法服务“四个泾县”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委会会议精神,出台了《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服务“四个泾县”建设的意见》,聚焦“四个泾县”建设,助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走向街头,为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前往有关乡镇开展平安建设专题调研,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是全力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围绕省级文明县城争创,大力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3·5学雷锋日”、“我们的节日”、“交通文明劝导”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进网格入户走访、路段巡查,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提升志愿服务新形象。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打造“无烟机关”,力争创建卫生先进单位。
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干警深入贫困户走访,准确了解和掌握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共捐助各项扶贫款项十余万元。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公诉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结对联系,及时办结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认真落实法律文书和重大信息发布等检务公开制度,积极回应涉检网络舆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2017年,我院先后获得了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十多名干警受到了省、市、县的表彰。
各位代表,在2017年,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的手段措施还不多,办案与服务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二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专家型、高素质人才较少,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复杂敏感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力度还要加大。四是与检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对此,我们将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水平。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服务。始终做到检察工作和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合拍。密切跟踪新常态带来的新问题,紧紧围绕县委“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五大会战方案”,强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四个泾县”建设助力护航。
二是强化维稳措施,全力推进平安泾县建设。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泾县建设,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突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强化审判监督。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捕前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行政执法、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扩大“两法衔接”[3]信息共享平台覆盖范围,健全案件移送、案情通报制度,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加大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被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问题;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相关活动,在办好已有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探索,积累经验。
四是开展“双争”工作,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的新水平。在工作中,坚持“业务工作争先进位,政务工作创先争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视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深化我院“爱心检察”品牌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释放检察工作正能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争先进位,为服务“四个泾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 关 用 词 说 明
[1]、“两个专项”:是“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案件的简称,主要指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2]、员额制检察官:是指从现在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3]、“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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