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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2月26日)
时间:2022-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明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贡献力量。

一、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作为第一责任,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促进诉源治理、确保大局稳定。

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根据治安形势,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刑事震慑,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办结审查逮捕案件89件136人,依法批捕71件95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224件392人,依法起诉160件30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认定2起恶势力犯罪,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积极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17人、起诉31人。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犯罪,依法批捕33人、起诉108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新型犯罪,依法批捕4人、起诉5人。

宽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考虑案件危害程度、具体情节和公众感受,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低的,依法不批捕31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人,诉前羁押率27.48%。健全落实对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4%;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80人;对可不监禁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103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

延伸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深化文书释法说理,强化矛盾排查化解,未因检察办案不当引发信访事件。推进“微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3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坚持依法治访,对非访闹访、以访施压涉嫌犯罪的,依法批捕2人、起诉2人。注重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针对社会治安稳定、弱势群体保护等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有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坚持立足职能,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全县工作大局,依托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融入,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制定服务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的十条意见,做到围绕中心干工作、担当作为促发展。依法妥善办理芜黄高速施工中系列案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95万元,防止因案返贫,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包保路段、网格小区开展巡查、宣传,在共建共创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动融入全县战“疫”工作,坚持全员出战、强化责任,协力值守卡点、摸排信息、管控网格,与全县人民同心战“疫”,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深化园区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皖南电机、江南泵阀等企业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打击围标串标、恶意阻挠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依法批捕1人、起诉7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对4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批捕涉企人员2人、不起诉6人,最大程度防止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联系服务企业平台进一步扩展。

全面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积极构建“刑事打击惩治+公益诉讼保障”双重保护格局,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净土蓝天。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依法起诉2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99万元。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7件。制发清除“一枝黄花”检察建议9件,助推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筑牢生物安全屏障。积极探索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合力解决生态损害赔偿金滞账问题的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

三、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保障民生权益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提高生活品质、增进民生福祉。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人民群众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与公安、食药、环保等部门联系,就惩治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制售假药犯罪案件4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蛋糕、油条、豆制品、菜籽油,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予以重点关注,适时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依法起诉4人,公益诉讼立案18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骗取低保、医保基金犯罪,坚决维护民生资金安全。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重拳惩治强奸、拐卖、强制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依法批捕15人、起诉9人。会同县法院、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件,帮助追偿培训费2.84万元。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拍摄“防范保健品诈骗”宣传视频,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增强老年人防骗意识。深入开展拥军活动,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努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认真落实泾县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五项措施,惩防并举、综合施策,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16人、起诉19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2人、建议判处缓刑5人,开展亲职教育25次、亲情会见13次、封存犯罪记录3件,尽最大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系协作,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牵头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全年接收报告线索11件,逐一跟踪督办落实。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通过开展“绿书签行动”、“法治课堂”,挂设“树洞信箱”以及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犯罪等法治宣讲27场次,切实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坚持强化监督,聚力促进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高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不断强化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4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因证据不足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6人,排除非法证据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31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6.51%,一审服判率95.41%。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强监管场所、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活动监督,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3件,采纳率100%。刑事诉讼监督质效位居全市前列,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督导肯定。强化监检衔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顺利完成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原资深行员王某某受贿案、市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原副局长程某某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并依法对程某某受贿行为中的洗钱犯罪予以追诉。

坚持精准监督,持续加强民行检察。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强化检察监督质效。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意见采纳率100%。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正确裁判权威。办结行政执行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意见均被采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当事人权益。会同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发放行政行为违法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回复率100%。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理的一件行政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突出公益诉讼促进问题解决的实效,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摸排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立案4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件,民事公益诉讼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摸排无障碍设施、消防安全等公益诉讼线索,合力推进问题解决。积极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用,发动社会志愿者提供信息,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从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推进检察“智库”建设,助力办案水平提升。

五、坚持从严治检,努力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强基导向,以实施“三项工程”为抓手,强化业务提升、检务管理和基层基础,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统领,统筹抓好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坚持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全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件,坚定不移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队伍素能提升工程。建立检委会、部门例会定期学习检察案例制度,引导干警更新理念、提高能力、借鉴方法,不断增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智慧。通过邀请上级院对口部门负责人专题辅导,参加上级调训、网络培训、跟班学习,开展业务竞赛、案例评选、岗位练兵等形式,强化检察实务培训,促进提升实战能力和办案水平。一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确定6名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让年轻干警在办案中成长、在履职中成才。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压实责任强管理、整治问题转作风、健全机制抓长效。制定并抓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抓细抓常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等工作,强化检察权运行内外部监督制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坚决摒弃“八种工作态度”,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积极运用制度谋事干事,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3项,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视察调研座谈。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泾县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着眼全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和举措仍需持续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精准到位;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队伍断层问题突出、业务骨干不足,青年干警培养还需加快步伐。对此,我们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今后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泾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更新理念、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泾县现代化建设崛起赶超战略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干警自觉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做到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从全局上谋、从实效上干。始终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规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担当作为顾大局,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争”工作安排,强化检察服务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泾县、法治泾县建设。依法惩治扰乱投资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犯罪,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重大工程建设。牢记“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

三是与时俱进谋发展,坚定不移促进公平正义。坚守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职责,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任务要求,坚持质效引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强化民事检察、实化行政检察、深化公益诉讼检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牢固树立“求极致”理念,大力倡导“精细、精致、精品”作风,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争先进、创一流。

四是坚持不懈重自强,坚定不移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夯实廉洁从检工作防线。坚持以专业能力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青年干警培养使用力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激活检察工作发展动能。严格规范检务管理,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美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笃行不怠,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开创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 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新时代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落实,其主要内涵是,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

2.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检察院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权,其目的是防止一捕了之、一押到底,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文明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具有重要意义。

4.微改革:为落实县委“三比三创三争”部署,泾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自身主要工作职责职能以及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谋划了“涉检信访领导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机制”微改革事项,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

5.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6.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围绕检察履职,检察官成为检察调解员,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实质性行政争议,采取公开听证、法治教育、释法说理等方式,促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7.三项工程:是指2022年,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省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本院实际,突出基层基础,提出了“法律监督强化工程、检察工作规范工程、专业素能提升工程”,并按年度列出任务清单,按季度调度推进,持之以恒推进落实。

8.“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而部署建设的集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

9.特邀检察官助理:是指检察机关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领域案件。特邀检察官助理主要参与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领域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案件。

10.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五聚焦五查找:为深入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及省辖市季度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12.八种工作态度:是指“佛系”式、“太极”式、“鸵鸟”式、“假君子”式、“演员”式、“甩手掌柜”式、“师爷”式、“守摊子”式工作态度。

13.六争:是指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开放争高、交通争先、产业争强、全域争美、治理争效、民生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