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4月26日泾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海燕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丽森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震雷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顾震宇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汪宁胜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