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泾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泾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主要包括:(1)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下同)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逮捕、提起公诉;(3)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泾县人民检察院下设1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技术科、、计划行政财务装备科及法警大队。

  三、基本情况

  2016年我院检察编制52人,单位在职实有人数51人,退休人员20人,聘用人员8人。会计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管理实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费财政代发,聘用人员工资和相关费用单位自筹,县财政解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检察业务办案费和装备费由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经费解决。

  四、2016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58.95万元,支出总计1058.95万元。 做到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五、2016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95万元,占收入比重100%。

  六、2016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8.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480.02万元,其中检察行政运行决算480.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02.20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单位离退休决算102.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公共安全”2016度决算370.87万元,其中其他检察支出决算为37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检察业务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度决算105.8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为92.05万元,提租补贴决算为13.8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按规定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2016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8.95万元,2015年度收入为936.4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长,公用经费和检察业务费收入持平。

  八、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检察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执行数为1058.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 52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7.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13万元。

  九: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数110.1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9.87万元,全省共建项目 49.8万元。

  十: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