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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度)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5日在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爱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多提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泾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融入“青清净静”魅力泾县建设全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致力于抓规范司法、带过硬队伍、树良好形象,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致力提升服务大局实效

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8人,提起公诉1076人。其中,起诉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和“两抢一盗” [1]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30人。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毒情蔓延势头,起诉各类毒品犯罪60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强化了对医闹等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信访,依法处置缠访闹访案件67人。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部分过失及轻刑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和解”机制[2],及时化解纠纷。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网络犯罪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联合学校、社区共同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五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4件,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我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入选“2012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紧扣发展第一要务,积极践行发展新理念。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调转促”[3],先后出台《泾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多项服务措施,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实践中,确保检察工作与大局需求同向同行、合力合拍。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创业相统一,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注意执法方式方法,慎重把握办案时机,慎重扣押涉案款物,慎重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突出民生第一导向,全心全意维护民生民利。五年来,针对经济犯罪数量上升态势,起诉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22人。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态势,有效依托“两法衔接”机制[4],积极参与“双打”专项整治[5],主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人。完善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探索建立检察联络室、检察服务站等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倾听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强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加大对涉及人身伤害、劳资纠纷、恶意欠薪等案件的监督力度,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60件次,先后救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7人。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我们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3244人,渎职侵权犯罪7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坚决查处大案要案,查办大案34件;查处科级以上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1人。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1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人。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行政执法人员13人、司法人员1人。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惩行贿的工作要求,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行贿犯罪88人。聚焦精准扶贫部署,开展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9人。

突出抓好办案能力提升,积极探索新型侦查模式。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提出的新要求,转变办案方式,提高侦查水平,规范侦查行为。进一步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平台,深化线索评估管理,注重做好初查工作,实现办案重心前移。根据本院实际,推出“三组并行”自侦办案新模式。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从全院各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设侦查取证组、后勤保障组和纪检监督组。三个组相互配合,有效制约,形成了“办案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格局,确保办案质效。同时更加注重侦查办案质量保障机制建设,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以人为本的侦查理念,严格证据标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达95%,有罪判决率100%

突出抓好源头警示预防,持续增强预防工作实效。紧密结合执法办案,主动加强预防分析,5项年度预防报告均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予以充分肯定。先后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泾县检察预防行”、“五大专题”预防活动[6],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六进”[7],扎实开展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主动介入我县最大的建设项目——牛岭水库项目开展全程预防。五年来,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1500余条,组织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近百次,受教育人员近万人次。深入推进社会预防,积极创新预防形式,制作系列廉政警示教育短片,在县电视台和多处广场显示屏播放,预防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三、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更新司法理念与严格办案标准相结合,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规范监督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公开透明意识。出台检察业务流程指引,完善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制定执法办案提示手册,切实做到严格司法、精细办案。坚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与定期开展质量评查相结合,深化案件管理体制改革,拓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8]功能,强化了对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控;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推进评查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深入开展“三级联动”大评查,共评查案件382件,占比达40%,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出台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落实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律师会见权等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2012年,我院办理的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和全省检察机关“五大精品”案件。2013年,我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行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四大精品案件”。

全面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整体质量效果。着眼于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不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自全县出台《泾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以来,院两法衔接办公室共收到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月报表两千余份,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89人。着眼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16人,一批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和实施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的行为人受到依法追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6件,提请抗诉意见采纳率达100%。着眼于坚守防冤纠错底线、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五年来不批捕109人、不起诉43人。

切实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五年来共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55件次,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着眼于维护刑罚执行公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纠正“减假暂”不当2人,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2人,建议收监执行2人。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强化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近年来我县财产刑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建立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联席会议制度,全方位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监督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0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2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不当提出检察建议11件。着眼于强化困难群众利益保护,在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建立民行检察与司法行政业务联席会议机制,2016在昌桥乡、汀溪乡等挂牌成立民行检察工作室,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员,延伸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触角,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

四、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精心推进检察改革

稳步推进改革工作,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改革部署,广泛开展调研,及时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改革方案。紧紧抓住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这个关键,严格组织考试考核,确保业务骨干、精英人才进入员额,目前已遴选出17名员额制检察官。紧紧抓住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这个重点,突出检察官司法主体地位,突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明确权力清单,强化监督刚性,确保提升公正司法能力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201611月,联合县国土局召开推进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共同签署《泾县人民检察院、泾县国土资源局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作书》,明确信息共享、线索对接、问题协商、联合宣传四项制度,开启公益诉讼新篇章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推进公开透明司法。根据统一部署,在宣城市检察机关中率先成立检务公开大厅。推进公开内容实质化,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积极运用电子卷宗系统,201410月以来公开法律文书32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条,接待律师查阅电子卷宗45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76张。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基本建成微博、微信、门户网和新闻客户端“四位一体”的新媒体检察宣传矩阵,先后发布检察信息数千条。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各界人士数百人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五、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扎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决筑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看齐、见行动”等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好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履行“一岗双责”,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实现本院检察人员零违纪的目标。

以提升素能为根本,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五年来共招录青年干警13人,40岁以下干警比例达41%,本科以上学历干警比例达98%。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岗位实战练兵,着力培养业务尖子、办案能手,五年培训检察人员百余人次。强化岗位练兵,组织选拔优秀公诉人、优秀法律文书参加评选,提升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知识竞赛中,我院取得全市集体平均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我院荣获控方团体优秀奖。在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我院参赛干警获得“宣城市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五年来,共有6个集体和10名个人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得殊荣。

以品牌创建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注重重点突破、典型示范,积极参与全省基层检察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推出了以争创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百家机关书屋为集群的“爱心检察”特色品牌。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爱心检察服务站、法制副校长、检察官姐姐等载体,前往结对帮扶乡镇、民营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制活动近百次,效果良好。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爱心检察”品牌创建工作,对此项活动给予好评。目前我院正积极迎接2017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和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的检查验收。五年来,创建中先后获得了“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宣城市五星级志愿服务组织”、“宣城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宣城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等荣誉,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两学一做”新媒百优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20163月“泾川好人”。基层检察院建设硕果累累,2016年,我院荣获安徽省检察机关第五届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扎实提升参与全县重点工作水平。五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我院连续蝉联两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我院将单位创建与全县创建紧密结合,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为省级文明县的争创做出积极贡献。创建中,我们以道德讲堂为平台,狠抓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干警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养。充分利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讲好检察故事;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举报宣传周、“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干警到包保社区、包保街道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以传播文明新风为目标,大力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全力参与精准扶贫,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干警志愿者参加公益募捐活动,对特困群体开展人道救助。近年来共开展各项志愿活动上百次,树立了检察干警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六、真诚接受各方监督,保障检察权力依法行使

增强接受监督自觉。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五年来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十余次,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品牌建设等工作情况,加强和改进了相关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

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全面建立与人大代表的定向结对联络制度,实现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邀请代表委员等参与工作视察、案件评查和工作座谈等各类活动80人次,充分保障代表委员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职务犯罪庭审,深度了解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构建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密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五年来,我院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启动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全部被采纳。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倾听媒体声音,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重点公布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及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情况,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工作成效。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实现检察工作新跨越;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敢于办案、善于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的品质、规范司法的层次;必须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形象;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深化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开拓创新中谋求发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检察业务工作迈入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检察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成效还不够明显;在队伍建设方面,专家型、高素质人才较少,办理复杂敏感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检察改革方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力度还要加大。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的五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奋力谱写“青清净静”魅力泾县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服务。围绕全域旅游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活动,坚决惩治生态环境监管环节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加强生态资源环境领域的民事行政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二是强化维稳措施,全力推进平安泾县建设。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是依法惩腐防腐,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基层腐败犯罪。运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办案社会效果。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惠农扶贫等领域专项预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四是突出监督重点,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完善法律监督格局,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督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纠防冤假错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推进公益诉讼,不断提升民行检察监督办案质效。严厉查处司法腐败,坚决维护司法廉洁。

    五是强化创新观念,奋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增强定力,保持韧劲,继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抓好公益诉讼改革,探索研究在检察环节建立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检察人员践行“四个自觉”、争当“四个模范”[9]。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注重抓常抓细抓长,推动规范办案成为思想自觉、职业习惯。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继续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全面提升“爱心检察”品牌。切实改进宣传方式,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释放检察工作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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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用 词 说 明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2]、“刑事和解”机制: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调转促”: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举措。

[4]、“两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5]、“双打”专项整治: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6]、“五大专题”预防:安徽省检察机关以“明法慎行·廉洁从业”为主题,重点围绕国企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专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旨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提供更为专业的预防服务。分别是:“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扶贫政策落实”、“促进三农建设”和“保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投资安全”。

[7]、预防职务犯罪“六进”:2015年安徽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

[8]、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后,对规范执法要求更高,原有的系统已不能满足需要。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运行,集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对司法过程统一进行管理、监督,对违反司法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预警。

[9]、“四个自觉”、争当“四个模范”: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5年 1228日至2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政治局当好“三严三实”表率提出: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对分管方面的管理上;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严格要求自己上。201614日,安徽省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常委扩大会,会议提出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要争当自觉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模范;要争当自觉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模范;要争当自觉扛起责任、善于管理的模范;要争当自觉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