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1.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4.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7.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9.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8 |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泾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7万元,比2019年预算15.4万元增加16.3万元,增长105.8%。(增长原因是我院2020年拟报废一台车辆,更新购置1台执法执勤车,购置费预算需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万元,比2019年预算4.5万元减少 0.3 万元,下降 6.6%,下降原因主要是我院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的结果。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和兄弟检察院到本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泾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5万元,比2019年预算11万元增加 16.5 万元,增长 150 %。(增长原因是我院2020年拟报废一台车辆,更新购置1台执法执勤车,购置费预算需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5万元,比2019年预算11万元减少 1.5 万元,下降 13.6 %,下降原因主要是我院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的结果;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万元,2020年我院拟报废一台车辆,更新购置一台执法执勤车以保障检察业务办案需要。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