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院检察编制52人,单位在职实有人数52人,退休人员16人,聘用人员7人。会计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管理实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
二、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县财政下达我院全年预算指标为496.8万元,其中:
1.在职人员人员经费255.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30.8万元,奖金5.7万元,医疗保险18.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为114.6万元;其中退休费为60.9万元,遗属补助0.5万元,住房公积金46.2万元,住房补贴6.9万元,独生子女费0.10万元。
3.公用(办案)经费9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部分检察业务费支出。
4.聘用人员经费28万元;其中聘用人员工资16.8万元,社保缴费4.2万元,办公经费7万元。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