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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泾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5-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院检察编制52人,单位在职实有人数52人,退休人员15人,聘用人员7人。会计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管理实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费财政代发,聘用人员工资和相关费用单位自筹,县财政解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检察业务办案费和装备费由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经费解决。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799.46万元,支出总计7 99.46万元。做到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46万元,占收入比重100%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9.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314.25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14.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62.42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6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公共安全”2014年度决算373.35万元,其中:“检察-行政运行”决算37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检察业务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49.4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1.68万元,“提租补贴”决算7.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附件:1.泾县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泾县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泾县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泾县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泾县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201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