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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度)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创建平安泾县

一是突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我院始终把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3人,同比上升6%,提起公诉245,同比上升30.32%。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网络违法犯罪、毒品犯罪、“伪基站”、“全能神”等邪教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二是区别对待,妥善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处理好轻微刑事案件,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一年来,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人,同比上升46.15%,不起诉10人。同时,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措施,一年来共为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在办案中为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积极推行在校未成年人周末讯问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促成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是结合办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责任,化解矛盾是水平”的执法观,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和初信初访答复机制,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民事调解、控申疏解等恢复性司法手段,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因为执法行为不当而引发矛盾、制造纠纷。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分流、处置程序,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法治化。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机制,为2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深入惩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我院共初查16件贪污贿赂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3人,人数同比上升18.18%,创近5年来新高。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司法机关人员1人,行政执法人员2人,五万元以上大案813人,大案率100%同时,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2人,1人为正科级干部,人数与去年持平,其中,大案22人,均已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均判决有罪。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一是深入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使命,围绕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查办工作。一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公路系统、国土系统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33人。二是持续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退耕还林等环节,共立案侦查虚报冒领、截留侵吞、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10人。

二是加强“侦防一体”建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本着干部少犯错误、事业少受损失、形象少受损害的宗旨,坚持“预防在先,预防为重”的理念,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14次,分析案例11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件,开展警示教育宣讲36次,教育干部群众千余人。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全年提供查询286次。同时,结合省检察院的部署,积极开展“泾县检察预防行”活动,与县供电有限公司、县委党校共创预防共建单位,并利用党校教育培训平台,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23次、进企业5次、进乡村11次、进党校1次,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庭审警示教育制度,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单位人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新方式,通过录制专题短片、制作廉政广告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广度和力度,不断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三、严格依法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全面落实修改后“两法”新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增加监督刚性、力求监督效果,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22;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4;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8件次;追诉公安机关遗漏的犯罪事实3件、漏犯23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0人。自去年5月全县出台《泾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以来,我院两法衔接办公室共收到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月报表951份,其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4人,初步实现了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

二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检察建议书3份,消除监管场所重大安全隐患2起。依职权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人,被市中院采纳,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依职权自行发现案件2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终止审查1件。支持起诉5件,接待来人来访60余人,审查判决书80余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调解、执行难等问题,开展了调解监督、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监督调解案件5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自身监督。为加强案件管理,我院全面实行案件网上办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办案活动实现精细化管理、动态化监督。全年共对292件案件进行了案件管理和流程监控,其中,发出办案口头预警34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0份。为确保案件质效,制定了《泾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共开展案件评查123件次。坚持检务督察常态化,以不打招呼、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检务督察6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和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等制度;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深入推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系”活动,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邀请听庭评议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探索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及时公开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四、严格治检,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工作方针,建好、用好、管好队伍。

一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动纪律作风建设新常态。一是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讨论、“整风肃纪”等专项活动,广大干警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修改、完善、制定了《检察人员纪律作风月报告》、《廉政档案实施办法》、《院领导带班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在整会风、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上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大力推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培训检察人员40余人次,其中参加高检院、省院培训30人次,参训人数占总人数的80%。组织优秀青年干警参加“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并荣获控方团体优秀奖。一年来,共有6个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从司法程序、司法标准、司法言行、司法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出台了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质量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细化职务犯罪线索流转程序和处理权限,切实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或多头初查等问题的发生。全面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纪检监察同步介入监督工作,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遵循案件证据全面收集、综合审查的证据规则,切实防止在证据采信上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错误倾向,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处理结果公正。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增强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深化检察品牌建设。一年来,认真落实最高检《2014-2018年基层院建设规划纲要》,以“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载体,结合我院特点,挖掘提炼特色,积极打造泾县人民检察院“爱心检察”品牌。去年年初,制定了《泾县人民检察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方案》,确定了“秉公执法张正义,爱心检察为人民”创建口号以及“青少年维权爱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爱心示范岗”、“审查起诉爱心示范岗”、“检察宣传爱心示范岗”4个创建目标。结合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公益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年来,共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10余次,普法宣传20余次,志愿服务50余次。同时,组织干警向结对帮扶小学捐献爱心报刊,向环卫工人献爱心等,全年捐助资金达6万余元,得到了一致好评。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少数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还比较弱,执法理念还不够新。二是参与检察改革的意识还不够强、行动还不够快,等待、观望的思想还比较突出三是为地方社会经济服务的手段措施还不多,办案与服务结合得还不够紧密这些问题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须下大力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一是注重检察执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忠诚度。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作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紧紧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把政治忠诚体现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体现在法律监督上、体现在保障民生上、体现在执行力建设上,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增强执法公信度。全面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新部署,加大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依法打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上访事件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涉黑涉恶涉毒等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创新法律监督机制,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在监督中求进展、求突破、求实效,以依法监督的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三是注重机制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工作辐射度。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决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更加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求作为。努力在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细化办理刑事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四是注重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增强队伍战斗力。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筹安排,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绘就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法治建设的伟大征程已全面开启。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严格公正司法,努力为泾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力的法治环境。

 

 

 

 

 

 

 

 

 

 

 

 

 

有 关 用 词 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恢复性司法:是一种新的刑事处理方式,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性司法活动。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4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5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6、社区矫正: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