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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泾县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

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及组成、人员结构情况。

泾县人民检察院是主管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泾县人民检察院设有检察业务“一部、二部、三部、办公室、政治部个内设机构。泾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业务受宣城市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无下辖管理单位。

(二)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紧跟县委“打基础、强筋骨”工作步调。三是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二、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院2020年度年初预算为1248.94万元,实际执行为1248.94万元,整体支出为1248.94万元,执行情况良好,追加部分主要为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我院的项目支出绩效工作评价方法为体制内自行组织评价的方式,利用问卷调查和指标计算的方法展开评价工作。首先,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提出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综合评价信息、提出评价结论等。其次,通过收集、整合资料应用附件中的诸如项目实际完成率、项目质量完成率、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应用率、结果应用创新、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指标来对我单位的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1、以平安建设为目标,提高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泾县的政治自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聚焦政治站位,强化检察担当。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做好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打响“泾县公益卫士”品牌。持续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2、以业务建设为重心,提高规范司法服务大局的法治自觉发挥主导作用,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质效。细化工作举措,将服务三大攻坚战贯穿始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首要之战。推动“351”[3]工程,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法审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高创建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检察自觉政治建设常抓不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政治理论学习方式。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椐绩效自评结果,将综合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业务科室督促有关科室完善制度,落实举措,确保各项目单位合法、合理、合规的使用专项资金。同时,向财政绩效部门报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材料,并在院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院的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综合考核得分为98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但是回顾一年的工作,还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编制欠严谨;

2)支付进度有待提高;

3)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将办案经费返还及政法转移支付金额纳入预算中管理,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