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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泾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皖检会【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省院统一招录,我院2019年录用了2名聘用制书记员,2020年全年需要书记员工资社保费支出共计23.8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了解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为今后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资金安排提供决策依据。通过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专项资金切实发挥作用。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2020年泾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指定绩效评价方案。

组织实施:整理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项目绩效目标

按月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费,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协助检察人办案,确保我院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价结果: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年度指标值100分,实际完成值100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按期完成。

 (二)按月及时足额兑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费,有效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稳定,保障我院办案工作得以平稳有序开展。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院在整个绩效自评的工作中,公正客观的评价过去年度该项目所开展的工作,深刻的挖掘问题所在,为以后年度该项目的申报和绩效跟踪做铺垫。项目已经完成,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将资金使用和产生绩效结合起来,增强资金活力。将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丰富绩效评价方法采用横向比较法、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财政未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列入项目预算需做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五、改进建议和措施

1)、建议将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其他人员信息。

(2)、建议将聘用制书记员奖金纳入预算,以保持书记员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