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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泾县人民检察院大楼维修工程投标邀请书

安徽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亘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人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人民检察院大楼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泾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泾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上述单位参加泾县人民检察院大楼维修工程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泾县县城,项目主要概况及招标范围为:南侧、北侧门头出新及落水管、铝塑板更换维修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控制价:295282.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受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受邀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受邀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受邀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27日至20239 28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泾县经济开发区燕青集团对面)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10715;00;地点: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陈 鑫

电 话:18056953117 电  话:18225925005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