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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第五届安徽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时间:2016-01-04  作者:李楠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泾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以创建“爱心检察”品牌为契机,紧紧围绕“三大建设”总任务,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取得良好效果。先后被评为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安徽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连续三年荣获泾县社会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