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是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好此次教育整顿工作,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从严管检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围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三大主题”,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究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使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三)对象范围。全体在职在编干警,含聘用制书记员、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时间安排。从2021年2月底开始,6月份基本结束,时间为四个月左右。
二、学习教育环节
突出思想教育引领,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筑牢思想根基,增强政治自觉。
(一)开展政治教育。强化政治建检,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政洽轮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带头讲主题党课,多形式进行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增强纪律意识。派驻纪检组要作廉政教育报告,深入剖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开展英模教育。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大力弘扬政法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组织青年干警跟班先进找差距、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选树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
学习教育环节结束后开展评估,重点是“三看”: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三、查纠整改环节
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一)强化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一是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全体干警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依纪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
(二)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形成强有力震慑。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拓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三是开展重点案件自查工作。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要从中深挖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开展信访案件清查。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五是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重点查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三)强化专项整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务求实效长效。一是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按照“6+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查找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二是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本单位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民服务工作,推进“首问责任制”改革,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诱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查”: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要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四、总结提升环节
突出抓好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
(一)持续深化整改。要及时总结我院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合账,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和剩余存量。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持续整改方案。
(二)推进建章立制。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用制度把
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对于我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健全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三)开展总结评估。按照规定工作流程,评估教育整顿实际成效。重点是“六评”:一评教育整改工作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三评检察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五评是否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六评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开。
五、组织领导
(一)压实直接责任。院党组承担教育整顿工作的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开展我院教育整顿工作。突出抓好“关键少数”,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以上率下,“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以此带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二)形成工作合力。与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干警荣誉表彰、正面宣传等工作,形成教育整顿工作合力。
(三)坚持开门整顿。通过召开民意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做到群众呼声在整顿中有回应,群众意见在整顿中得到解决,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以司法为民的新形象新面貌取信于民。
(四)强化舆论引导。坚持内外有别,严格把握对外宣传口径,原则上干警违纪违法案例只在内部通报、不对外发布。
重大案件和敏感信息,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防止引发负面炒作。强化正面宣传,及时报道教育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大力宣传政法英模感人事迹,向全社会展现检察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充分展示政法机关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决心力度,树立检察队伍正面形象。
(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把队伍教育整顿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与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做到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