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简报第28期
时间:2021-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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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本期目录

☆ 工作动态

Ø 冤家宜解不宜结,检察机关解心结

Ø 一场有温度的不公开听证会

 

  

 

☆ 工作动态

 

冤家宜解不宜结,检察机关解心结

 

 

2021年4月21日早上,小沈驾驶二轮电瓶车经过某小区门口时,与驾驶三轮车从小区内驶出的小吴险些发生碰撞,后双方发生口角,小沈将小吴推倒在地后,小吴起身欲用拳头殴打小沈,小沈躲过后徒手将小吴拎起并摔倒在地,导致小吴右肩处着地受伤,后经鉴定,小吴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近日,小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泾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小沈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小沈的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有积极赔偿的意愿,检察官经多次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后,决定主持双方调解。2021年7月7日上午,在检察官的主持和法律援助律师的见证下,小沈及小吴坦诚沟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了赔偿协议和谅解书,小沈当场赔偿小吴经济损失人民币23000元并赔礼道歉。双方都表示感谢检察官的耐心调解,帮助化解此次纠纷。

近年来,泾县检察院积极把握刑事和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办案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严格把握司法政策,注重做好刑事和解的“后半篇”文章,将说理与教育相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场有温度的不公开听证会

为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1年7月7日上午,泾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不公开),党组书记、检察长杜爱鹏主持本次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辩护人等共同参与,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程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基本情况、相关案情、社会调查情况、帮教条件以及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侦查人员及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小明的合适成年人也表示后续会加强对小明的监管。各听证员充分听取介绍后依次发表意见,并就后续监管和教育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后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小明作附条件不起诉。

此次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系泾县人民检察院首例,通过多方主体参与司法审查,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

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此次对未成年人案件开展不公开听证,彰显了司法的法律温度和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报:市院党组、县委政法委、院领导

发:各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