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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疯狂的捕蛇者
时间:2014-09-05  作者:李磊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泾县,位于皖南山区,森林覆盖率高达70%,是安徽省重要的林业县,得益于这种良好的自然环境,该县的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种类多、数量大,但这也成为了少数不法分子眼中令人垂涎的“肥肉”。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狩猎罪起诉了两名在当地无证捕猎保护动物(主要为野生蛇类)的盗猎者。

被告人刘某和黄某均为广西人,未办理任何合法捕猎手续。20144月份,刘某和黄某先后来的泾县,二人为连襟关系(刘某是黄某的姐夫),均为农民,但都有一手捕蛇的好手艺。刘某和黄某到了泾县后,经过四处查看当地山场,确定了几个较好的捕蛇点,并在该县黄村镇沙元村租住了一处民房,并对房主说二人是来割松树树脂的。二人先后购买了摩托车、木箱、铁丝网、鹌鹑等捕蛇用的工具,其中摩托车为交通工具,木箱用来装运蛇,铁丝网是用来编制捕蛇笼,鹌鹑则是抓蛇的诱饵。

进入5月份,皖南山区的天气炎热起来,山林里的野生蛇类活动开始越来越频繁,刘某和黄某也开始忙碌起来,他们先用铁丝网编织成近百个捕蛇笼。这种捕蛇笼分为前后两室,后室放置一只活的鹌鹑作为诱饵,前室是关蛇的,设有倒刺,两室从中间隔开,蛇被鹌鹑的气味所吸引,从入口爬进前室后,就无法出来了。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种新型的捕蛇笼制作简便、成本低、效率高,目前比较盛行,能在短时间能将一个山场的蛇全部抓光。刘某和黄某在不到一个月的短时间内,通过在泾县黄村镇、云岭镇等地的山场放置这种捕蛇笼的方式,抓获了上百条野生“大黄蛇、菜花蛇”,并将捕获的蛇卖给外地的收蛇商贩,获利一万多元。2014520日二人被泾县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在某山场抓获,警方从现场和二人的出租房内查获了43条被捕获的野生蛇类,并依法放生。

据泾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大黄蛇、菜花蛇”的学名分别为“黄锦蛇、黑眉锦蛇”,均是安徽省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是田鼠的重要天敌,对于维系生态平衡,保护森林、草地和农田不被鼠害破坏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非法狩猎活动的加剧,这种野生蛇类的数量急剧减少,由此造成的鼠患猖獗,对农、林、牧业的影响无法估量。

刘某和黄某介绍,卖掉的蛇基本上是被收蛇商贩转卖到一些高档饭店和特色土菜馆里,这些蛇肉作为野味,价格很高,受到很多食客的追捧。但人们想不到,由于人们的口腹之欲,导致野生蛇类被滥捕滥杀,田鼠又多了起来,一些地方的人们不得不又开始与田鼠斗争,鼠口夺粮。对此,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告诫我们:请大家嘴下留情,对自然界的过分攫取,会导致自然严重透支而形成生态危机,不要让鼠灾成为人类吃出来的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