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糊涂男子难逃法网
时间:2018-01-04  作者:沈梦馨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20162017年间,在明知他人钱款系销售伪劣产品所得赃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仍通过二维码、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为他人套现达百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三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举报犯罪行为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知情不报”甚至“为虎作伥”,只会将自己也推向犯罪的深渊。同时,利用微信、支付宝等交易工具恶意套现是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在使用此类软件,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不得虚假交易、套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