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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刘静等十五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开庭
时间:2018-12-26  作者:马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王涛、刘静等十五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开庭

  

  12月13日,由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涛、刘静等十五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在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东、董海燕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涛、刘静、王振等人为了骗取财物,在安微省合肥市瑶海区先后注册成立了“安微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筒称百诚公司)、“安微领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途公司).2016年3月至案发,被告人王涛、刘静等15人另有6名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在履行商标注册业务代理委托合同过程中,采取冒充山东企业老板、国家商标局工作人员,虚构有他人抢注或存有商标争议等事实,诱骗客户再次签订商标注册业务代理委托合同,收取“商标争议费”或“版权注册费”,骗取叶某某等54名被害人财物636400元(未遂33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两名公诉人田绕法庭讯间、法庭调査、法庭辩论精心准备,拟定了详尽的出庭预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24组证据定罪和量刑证据,充分证明了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有合同诈骗罪事实。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后,针对辩方提出的本案是否为单位犯罪、主从犯的划分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答辩。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历时9个小时。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