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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
时间:2020-07-30  作者:方文竹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泾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徐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于2020年4月8日被泾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该案正在审理尚未判决。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徐某某于2020年5月18日21时许酒后驾驶汽车至泾县南华路路段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检验,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7.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被告人徐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再犯新罪,我院建议数罪并罚并依法撤回了其前罪关于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特别提醒: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静思已过,切不可怀有侥幸心理,触及法律红线,漠视法律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