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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泾县检察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
时间:2021-10-19  作者:查富宏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黄高速公路是我县重点项目工程,然而泾川镇村民曹某甲伙同曹某乙却盯上了该工程,肆意盗窃施工设备和建材。2021年9月22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甲和曹某乙。

曹某甲案发前在当地承建了一些小工程,其工作生活区域毗邻芜黄高速公路施工工地。他看见芜黄高速公路工地上堆放了各类铁质施工设备和建材,时间一长便起了邪念,打起了这些设备材料的主意。2021年8月9日凌晨,曹某甲伙同曹某乙共同将工地上的物资盗出并出售,从中获利。2021年9月15日,曹某甲、曹某乙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泾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甲伙同曹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形成震慑效果,切实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泾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依法批准逮捕。

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在打击、惩治、预防刑事犯罪中的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