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6月6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保委、司法局及学校工作人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加监督评议,侦查人员、辩护人作为陈述人参会。会前,听证员按规定签署了《保密承诺书》。
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主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调查意见,侦查人员和辩护人依次作了陈述。听证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及犯罪嫌疑人家庭监护情况后,发表了评议意见。
涉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是泾县人民检察院落实阳光检务的缩影,也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既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及隐私,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更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