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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七调研指导组对泾县检察院开展调研指导
时间:2019-04-02  作者:徐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检察院第七调研指导组对泾县检察院开展调研指导

3月26日,省检察院第七调研指导组赴泾县检察院,就该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开展调研指导。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洪寿宝副检察长及扫黑办部分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泾县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东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落实相关制度、所遇具体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四个方面做了简要介绍。随后,调研指导组查阅了该院备查资料及案件,与会人员围绕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进入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省院第七调研指导组组长检察员李本全调研后指出,检察人员面对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站位要高、定位要准、思路要清晰,为迎接中央督导组的督导需要提高三个方面:一是会议记录要规范、完整;二是党组会议要分明;三是全体检察干警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常识

滁州市来安县检察院检察员陈大为指出,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办案理念,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杜绝凑案拔高现象。

马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员孙宗虎指出,一是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积极完善办案程序,切实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二是承办人制作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报告在需要说明的问题注明“一案三查”情况;三是扩宽腐败及“保护伞”线索摸排渠道,讯问犯罪嫌疑人要问及相关问题;四是基层院对于拿不准、扛不住的棘手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对于涉黑涉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

院副检察长洪寿宝对省检察院第七调研指导组赴泾县检察院开展调研表示热烈欢迎,并真诚接受调研指导组的全部意见,对于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全面落实整改,尽最大努力补缺补差,以最好的成绩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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